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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活动方案

2019-05-25 00:00:00范文访问手机版0
招生活动方案8篇

  招生活动方案(一):

  一、活动背景:

  针对目前我校学员较少,很多自闭症家长不明白我校,且对已患自闭症的孩子没有针对性康复训练,很多自闭症的孩子不能得到有效的治疗。经过现场宣传我校的办学特色和教学成果等以扩大我校的知名度、认可度使更多的自闭症孩子到我校学习。

  二、活动目的:

  1、回馈老学员。

  2、招收新学员。经过本次活动,让更多的人明白并了解星之光,对自闭症的孩子给与更多的关注,让家长对已患病的孩子的康复充满期望,信任星之光,从而招收更多学员。

  3、扩大我校知名度、信任度。

  三、活动时间:五月一日上午9:00-11:00

  四、活动对象:患有自闭症的孩子及家长

  五、活动主题:点亮未来健康成长——星之光教学成果汇报会

  六、活动资料:

  (一)准备阶段:

  1、成立筹备小组;

  2、查找我校招生人数、离校人数、康复比例、即异常个人案例;

  3、致电老学员学生家长,进行预约;

  4、与老学员及家长进行沟通,对老学员的健康情景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5、对已经入小学。初中上学的孩子的同学及教师进行简单询问(不对教师、同学提起以前曾自闭症);

  6、邀请已康复的学生或家长参加本次活动;

  7、收集学生的绘画、、生活照等反映学生良好近况的作品;

  8、在网站、贴吧、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本次活动;

  9、进行爱心捐款等为本次活动筹集经费。

  (二)实施阶段:

  1、把学生作文、绘画、生活照、在校生或照片集中在展示板上,供活动对象阅览;

  2、邀请校领导、学生家长、学生;

  3、校领导致辞、学生家长致辞、学生致辞;

  4、由各负责教师进行教学成果展示、列举学生成功恢复事例、学生在校生活、课程安排;

  5、由学生家长列举学生进校后与进校前的区别、学生近况;

  6、由学生发表进校感想及今后生活态度、学习态度、人生观、价值观等

  7、由招生负责人发表招生宣传等。[由Www.SapBuy.Com整理]

  招生活动方案(二):

  区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心小学、区直属小学,松涛、附小,特教学校,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录取的原则。

  3、坚持“划片招生、定点登记、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尚未入学适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若因疾病或特殊情景,需要缓、免入学者,监护人提出申请,医院出具证明,户口所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教育局批准。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1、城区(东城、南城、中城、西城、北城、西陂和曹溪,下同)小学招生计划和范围,详见附表一。

  2、农村小学根据生源等情景,招生本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

  3、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按区教育局的招生计划自主招生。

  四、招生办法

  (一)城区小学

  城区小学招生按下列批次录取:

  第一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房产证和户籍证且实际入住,或贴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房产证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户籍证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暂住在招生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除外,下同)。

  录取过程中,遇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则该批次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派满为止(派位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统筹安排学校详见附表三)

  户籍要求:户籍迁入截止至20**年12月31日,要求其户籍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迁入时间在20**年12月31日之后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或该片区定点学校登记建档。

  房产要求:房产证须住宅用途。房产证登记时间截止日期至本方案发文之日。房屋产权人应是儿童父母,且房产面积应大于50平方米,若是唯一住房则不受面积限制,共有商品套房产权者,其个人产权应大于50%。“三代”同户同住(同一家庭户口簿,有祖辈房产证,“三代”共同居住生活且父母在城区没有住房)可视同片内生。

  (二)农村小学

  农村小学适龄儿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内小学登记建档,填写《新罗区20**年小学新生资格审核登记表》。

  (三)民办学校

  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于20**年7月20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将预录取学生花名册录入招生系统软件,已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将不在我区其他小学登记建档。对于未在我区公办学校登记建档的适龄儿童,可适当放宽报送时间至8月20日。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双方均应在新罗城区暂住一年以上,合法从业,并且持有公安部门供给的户口簿、《暂住证》(暂住证办证截止时间20**年6月30日)(本区户籍除外)及《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办证截止时间20**年6月30日)。凡贴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持相关材料到暂住片区定点学校登记建档(见附表二)。《暂住证》或《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时间不贴合规定的,到龙门开明小学、铁山外洋小学或回户籍所在地小学报名登记建档。

  2017年起,将逐步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在新罗城区居住、务工、缴交社保等年限情景进行量化,实施积分入学招生办法。

  五、有关事项

  (一)登记建档时间

  1、城区户籍、房产的适龄儿童:7月25~26日。

  2、农村适龄儿童:7月25~26日。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月28~29日。

  (二)提交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1、城区户籍适龄儿童:(1)户口簿;(2)房产证;(3)父母双方身份证;(4)“三代”同户同住的还须供给祖辈身份证;⑸儿童预防接种证。

  2、农村适龄儿童:⑴户口簿;(2)儿童预防接种证。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户口簿;(2)父母一方的《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3)父母双方的《暂住证》;(4)儿童预防接种证。(新罗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只供给(1)、(2)、(4)项材料)

  (三)其它说明

  1、贴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按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辖区内小学登记建档,填写《新罗区20**年小学新生资格审核登记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填写登记表时应写明是否服从教育局统筹安排,未填写或不愿服从统筹安排者,将不再安排学位,回到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

  2、持“二手房”房产证入学者,此住房必须无该校在校生记录。

  3、适龄儿童只限报一所学校(含民办学校),重复登记建档者,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入学。

  六、政策性照顾

  (一)照顾对象

  1、招商引资。根据龙岩市政府《关于修改部分优惠扶持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龙政综〔20**〕58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景,政策性照顾对象为:

  (1)被授予20**~20**年度“新罗区重点企业”的企业法人代表子女及其所聘三年以上的非新罗区户籍高级技术人员的子女;

  (2)新罗辖区内的生产性企业,近三年年纳税均达**0万元以上,个人注册资金达3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子女及其所聘三年以上的非新罗区户籍的总经理、高级技术人员子女。

  2、拥军优属。新罗辖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二)提交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1、企业类:⑴企业营业执照;⑵企业验资报告;⑶近三年完税票据;⑷户口簿;⑸父母双方身份证。其中受聘总经理、高级技术人员还须供给三年以上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受聘高级技术人员还须供给省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资格确认文件。

  2、现役军人:⑴军官证;⑵结婚证;⑶家属户口簿;(4)双拥办(或军分区)有关证明。

  (三)登记建档

  1、登记时间:7月21~22日。

  2、建档方式: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者,按所申请照顾小学隶属关系,分别到市教育局初等学前教育科、区教育局初教股送审有关材料,填写《新罗区小学招生政策性照顾入学申请表》。

  经初步审核贴合政策性照顾入学条件者,按规定时间到照顾入学的学校登记建档,填写《新罗区20**年小学新生资格审核登记表》。

  七、招生纪律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依据招生有关规定,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绿色通道”畅通,教育局及学校的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风,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各相关学校不准招收择校生,不准拒绝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本片区应接收的学生,不准采取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若发现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举报电话:2325782。

  招生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家长及社会十分关注。各校领导、教师应深刻领会招生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今年我区适龄儿童依法按时入学。

  八、本方案由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生活动方案(三):

  为切实做好20XX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理解义务教育,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潍教办字〔20XX〕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入学政策

  (一)完善招生分级管理制度,适当调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各镇所属义务教育学校和未纳入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的学校,实行按居住地划片招生的办法,具体招生划片办法由各镇(街区)教管办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由教育局制订并组织实施。

  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1.设立安丘市莲花山中学(全日制初中)和安丘市锦湖小学(全日制小学)。

  学校自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招生,招生工作纳入教育局统一管理,学校招生范围由教育局划定公布。

  撤销东埠中学北校区,东埠中学北校区学生整体并入莲花山中学。

  撤销实验小学北校区,实验小学北校区学生整体并入锦湖小学。

  2.以单位职工固定居住地为依据,划定东埠中学和实验小学各校区招生范围。

  属东埠中学招生划片单位正式职工子女,居住地位于商场路以北区域划归东埠中学东校区招生片;居住地位于商场路以南区域划归东埠中学中心校区招生片。

  属实验小学招生划片单位正式职工子女,居住地位于兴安路以西、华安路以东、健康路以北、向阳路以南区域划归实验小学中心校区招生片,其他区域划归实验小学和平路校区招生片。

  3.调整市职工子弟学校招生划片区域,依据居住地就近划定学校招生范围。

  将职工子弟学校家属院、奥宝馨园、鲁祥食品家属院、柠檬生化家属院、海王鞋帽服装公司家属院、服装一厂家属院、龙耀锦都、水岸阳光、华阳小区、福海家园、书香家园划入学校招生片。

  4.调整第二实验小学和青云山小学招生范围,将第二实验小学所属招生区域内,位于永安路和建安路间,商场路南侧北向开口居民小区划归青云山小学招生范围。

  5.举办安丘市外国语学校(全日制民办小学),停办安丘市心桥双语实验学校,心桥双语实验学校在校学生整体并入安丘市外国语学校。

  安丘市外国语学校自今年秋季起招生,招生工作纳入教育局统一管理。

  (二)实行入学登记录取政策,稳步推进就近入学政策落实。

  自今年起,取消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入学政策,试行入学登记录取政策,以合理控制城区学校招生规模。

  学校原有划片单位划归学校招生入学登记范围,并依据就近原则按居住地划定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登记区。

  城区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登记区见附件。

  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负责对学校招生入学登记区内适龄儿童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未划定入学登记学校的区域,其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由教育局负责进行登记。

  教育局依据入学儿童登记信息,结合城区学校招生学位数,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学生就读学校。

  所有在城区入学的适龄儿童,均需进行入学登记,并参与学校招生录取。

  2.原有单位正式职工子女可依据单位原有划片学校进行入学登记,也可依据居住地划定的入学登记学校进行入学登记。

  原已划片的单位非正式职工子女、破产倒闭企业职工子女、单位下岗失业人员子女,以固定房产为依据,按居住地进行入学登记。

  (三)实行招生总量控制政策,逐步取消学校大班额。

  严格限定新生招生班学额,依据学校可利用学位,总体控制学校招生规模。

  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学额控制在省定45人以内,初中一级年新生班学额控制在省定50人以内。

  新生招生要按照招生计划总数3%的比例预留备用学位,以备休学学生复学和正常转学学生使用。

  严格控制学生休学,年级休学人数控制在年级学生总数的2%以内。

  年级无备用学位原则上不得接收学生转学。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既要满足适龄学生入学需求,又要兼顾破解在校年级大班额需求。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年级班学额须于今年新学期开学前向社会公示,理解社会监督。

  自20XX年新学年起,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年级班学额必须到达省定标准。

  有条件的学校,提倡实行小班化教学。

  (四)完善以户籍和居住地为主要依据的城区入学政策。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以适龄儿童有效户籍信息和家庭固定房产为主要入学依据。

  具有有效户籍且户籍信息与监护人固定房产信息一致的适龄儿童优先安排入学。

  1.儿童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为有效户口。

  下列情景为无效户口:一是适龄儿童未取得户口;二是适龄儿童未与监护人同一户籍,自我单独一个户口本(无法定监护人除外);三是适龄儿童户籍未与父母在一齐,空挂于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的(现役军人、国家公派人员等特殊人员除外)。

  无效户口学生不享受优先入学待遇。

  2.户籍信息与监护人固定房产信息不一致的适龄儿童,以监护人城区固定房产购置和居住证明为主要入学依据,贴合条件的就近或相对就近到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3.在城区无固定房产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入学登记,需供给在城区务工(经商)、居住证明,同时供给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出具的流出地家庭无监护条件证明。

  此类人员子女入学由教育局根据城区学校招生学位实际,指定学校入学,若城区学校无接收本事,则需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五)实施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调控政策。

  严格限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安丘市青云双语学校、安丘一中双语实验学校招生范围限定在安丘市,同等情景下优先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城区学生入学;安丘市东城双语实验学校、安丘市外国语学校、安丘市新大双语学校招生范围限定在城区,且只招收监护人在城区有固定住房的学生入学。

  招生范围限定在城区的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公办学校集中招生结束后进行。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服从于学校破解大班额需求,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同时服从于公办学校招生学位需求。

  (六)落实特殊教育群体学生入学政策。

  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与义务教育普通学校招生工作同时进行,具体招生方案(含全市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安排)由特殊教育学校制订,报教育局审核后实施。

  义务教育普通学校根据市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的教育安置意见,合理安排随班就读,进取创造条件,供给个别化教育与康复训练支持。

  加强重度残疾儿童教育工作,完善残疾儿童学籍管理办法,协同做好送教上门服务。

  二、入学条件

  凡在我市居住且年满6周岁(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龄儿童均须入学理解义务教育。

  完成小学学业且具有我市小学六年级学籍的学生全部根据划片直升初中。

  三、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一)报名时间、地点

  1.集中招生报名。

  城区学校集中招生报名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小学集中报名时间为7月10日-13日,初中集中报名时间为7月14日-17日。

  报名期间,东埠中学、兴华学校、实验小学、青云山小学、汶水小学、育英中学、海龙期望学校、兴安小学、城北小学、东关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和教育局均在兴华学校设立报名点,理解学生入学登记。

  职工子弟学校、和平中学、红军小学、新安学校招生报名地点设在本校,锦湖小学、莲花山中学招生报名地点设在青云双语学校。

  2.二次招生报名。

  各学校二次招生报名时间原则上安排在8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生学校确定公布。

  教育局报名点二次报名时间为8月25日、26日,报名地点在教育局惠民服务中心(地址:市北区学府街1号教育局办公楼1楼西)

  (二)报名办法

  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负责接收本校原有招生片贴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和教育局划定的学校招生入学登记区内有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入学登记,不在各学校招生登记范围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报名点负责进行入学登记。

  入学登记的主要依据是适龄儿童户口和监护人房产证明。

  1.原已划片的单位正式职工子女、城中村居民子女可根据单位(村)原有划片学校,到学校报名点进行入学登记。

  入学登记需供给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和监护人房产证,其他证明材料由招生学校确定,并通知学生家长。

  2.在城区有固定住房,且居住地已划定入学登记学校的适龄儿童,到划定学校报名点进行入学登记;在城区有固定住房但居住地未划定入学登记学校的适龄儿童,到教育局报名点进行入学登记。

  入学登记需供给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和监护人房产证。

  3.在城区无固定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在城区学校入学,到教育局报名点进行入学登记。

  入学登记需供给以下材料:①由公安部门颁发的监护人在城区居住证明(或供给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②由人社部门出具的单位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或经商营业执照;③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④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儿童家庭无监护条件证明。

  (三)报名材料要求

  1.户籍信息与监护人房产信息一致的适龄儿童进行入学登记,需要供给家庭户口本和监护人房产证。

  按监护人单位划片进行入学登记的适龄儿童同时需供给其他证明材料,具体材料由招生学校作出说明。

  2.在城区购置合法房产且已取得房产证,但因故不能供给房产证的,入学登记时需供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信息备案证明。

  3.在城区购置合法房产且居住,临时未取得房产证的,入学登记时需供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管理费用交纳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房产已居住的证明材料,同时供给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在城区房产购置情景证明。

  4.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城区无固定房产,与监护人一方父母长期同住,使用监护人父母房产作为入学登记依据的,三代亲属户籍须为同一家庭户。

  入学登记时需供给有效房产证明、家庭户口本、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无固定房产证明。

  5.在城区购置无产权房且居住,入学登记时需供给房屋发售单位证明、购房原始发票、物业管理费用交纳证明或其他能证明房产已居住的证明材料,同时供给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在城区无合法固定房产证明。

  6.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属本村居民的,需供给经街办确认的村委证明;属其他购房户的,需供给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供给经街办确认的村委证明。

  此类人员需供给房屋居住证明。

  7.小学新生入学,学校需查验其预防接种证。

  未进行国家规定疫苗接种或未完成国家规定疫苗接种的,学校要督促家长尽快完成接种。

  (四)招生录取

  集中招生报名结束,教育局组织各招生学校进行新生录取,录取工作于7月25日前完成。

  1.录取办法。

  教育局会同各招生学校汇总各学段入学登记人数,依据各学校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若录取人数超出招生学位数,则由教育局根据学生实际居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进行调剂。

  在城区无固定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城区学校学位不能满足学生入学需求,则需回户口所在地学校入学。

  2.录取结果公布。

  学校招生录取结果将于7月26日前在各招生学校张榜公布。

  学生家长可到入学登记学校查询学生录取学校,在教育局报名点登记的学生到兴华学校查询。

  被各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由各学校在公布录取结果时一并公布。

  3.其他人员子女入学。

  外来投资人员子女、现役军人子女以及需在我市学校入学的其他人员子女,由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安排就读学校。

  学生凭教育局出具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单》到相关学校报到入学。

  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集中招生报名工作于暑假开始后进行,7月20日前全部完成,二次招生时间统一安排在8月下旬,具体时间由各镇(街区)教管办确定公布。

  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青云双语学校和一中双语实验学校招生工作于7月7日开始,7月13日前全部完成。

  其他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7月26日开始,7月31日前完成。

  青云双语学校招生计划为700人,一中双语学校招生计划为340人,其他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另行下达。

  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由各学校制订,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同意后施行。

  (方案资料要包括:招生计划、报名范围及条件、报名时间、录取时间及方式等,一式三份)。

  六、工作要求

  1.严格招生范围,严禁跨区域招生。

  未纳入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的学校要依据教管办制订并报教育局备案的招生方案进行招生,严禁乱拉生源。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划定的招生片和入学登记区域进行入学登记、录取。

  严禁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私自扩大招生区域进行招生、严禁公办学校跨区域进行招生、严禁在公办学校间择校、严禁民办学校私自招收安丘市以外学生、严禁非寄宿制民校招收农村学生。

  教育局将对各学校招收的学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经查实一律予以清退,并严肃追究学校校长职责。

  2.严格学生入学年龄,严禁招收小年龄学生。

  各教管办、学校要全面落实小学新生入学年龄规定,严格新生户籍年龄审查程序,严禁招收小龄学生入学。

  凡私自招收小龄学生的学校,一经发现,招收学生一律予以清退,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以户籍登记年龄为准,临时无户籍学生需供给其出生医学证明。

  贴合入学年龄规定的无户籍学龄儿童,入学后建立临时备案学籍,取得合法户籍后建立正式学籍档案。

  各学校要督促无户籍学生家长尽快办理学生落户手续,取得合法户籍,以便组建正式学籍档案。

  3.严格进行入学登记,严禁弄虚作假。

  实行入学登记是推进城区义务教育招生体制改革,最终实现就近划片入学的重要举措。

  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进行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

  对于登记信息和登记证明材料要严格审查,对于存在异议的证明材料,要安排专门人进行调查了解和实地核实,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

  严禁任何学校跨区域进行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录取,严禁在信息核实过程中推诿扯皮、弄虚作假。

  4.严格民办学校招生管理,严禁超计划招生。

  各民办学校要在招生前将招生工作方案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并严格按方案规定程序进行招生。

  未经教育局同意,民办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活动,凡私自进行招生的学校,教育局将取消其招生资格。

  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并预留备用学位。

  未经教育局研究同意,任何民办学校不得私自扩大计划招生。

  5.严格招生程序,严禁私自招生。

  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教育局规定时间进行招生,不得提前或拖后。

  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登记均经过“安丘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录取系统”进行填报,统一时间、进度。

  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结果,均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安丘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录取系统”进行备案。

  凡未经过招生报名录取系统进行填报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招生活动方案(四):

  为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收义务教育权利九项规定》、《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法律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就20**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所有公办小学、初中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初步实现域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一所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2、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使其享受同等义务教育的权利;

  3、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均衡编班,加强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工作,理解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

  (一)就读城区小学的条件为:

  1、年龄条件:年满6周岁(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

  2、居住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监护人具有浠水城区户籍;

  (2)监护人在浠水城区有固定房产;

  (3)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就读城区初中的条件为:

  贴合下列条件之一的20**年的小学毕业生即可。

  (1)监护人具有浠水城区户籍;

  (2)监护人在浠水城区有固定房产;

  (3)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计划

  实验小学:450人;

  师范附小:3**人;

  实验二小:3**人;

  实验三小:360人;

  实验中学:750人;

  思源学校:小学225人,初中550人;

  望城中学:400人;

  麻桥中学:300人。

  四、施教区划分

  1、小学施教区:

  实验小学:浠水河以北、四桥北路以东、新华正街以西、车站路以南部分,其中不含文化路以东、清泉路以北部分。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宪司坳、莲花池、环城、白果树等社区的适龄儿童。

  师范附小:丽文路老转盘至金谷园路段以东、车站路老转盘至疾控中心路口以北、文化路民福大厦路口至疾控中心路口以东、清泉路老清泉镇政府路口至民福大厦路口以北、新华正街以东、浠水河以北、红烛路金谷园至人民医院路段以南、红烛路人民医院至闻一多纪念馆路段以西。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关帝庙、四口塘、凤栖山、环城、莲花池等社区的适龄儿童。

  实验二小:浠水河以南、闻一多大道以北、安时大道以东、双桥路以西。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云路口、翟港、青云、道人桥、南岳庙等社区的适龄儿童,以及浠水河以南、双桥路以东的云路口、道人桥社区的适龄儿童。

  思源学校:安时大道体育中心至铁路桥路段以东、闻一多大道以南、双桥路以西、安时大道铁路桥路段至丁司垱镇路段以北,其中不含丁司垱镇行政区划部分。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南岳庙、云路口、洪山、马铺、人形地、长形地、姚家岭等社区(村)的适龄儿童,以及闻一多大道以南、双桥路以东的南岳庙、云路口等社区的适龄儿童。

  实验三小:浠水河以北,与实验小学的施教区以四桥北路、车站路为分界线,与师范附小的施教区以红烛路、丽文路为分界线,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胡家坪、十月、白果树等社区和北城新区的适龄儿童。

  2、初中施教区:

  实验中学:浠水河以北,安时大道以东、红烛路以南、红烛路人民医院至闻一多纪念馆路段以西,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宪司坳、莲花池、环城、关帝庙、四口塘、凤栖山、白果树等社区的适龄少年。

  思源学校:浠水河以南、安时大道三桥至铁路桥路段以东、双桥路以西、安时大道铁路桥路段至丁司垱镇路段以北,其中不含丁司垱镇行政区划部分。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南岳庙、云路口、翟港、青云、道人桥、洪山、马铺、人形地、长形地、姚家岭等社区(村)的适龄少年;以及浠水河以南、双桥路以东的云路口、南岳庙、道人桥等社区的适龄少年。

  五、招生办法

  (一)施教区招生

  1、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分两类:第一类为房产和户籍均在施教区内的年满6周岁的儿童;第二类为施教区内房产、户籍两项条件有其一且年满6周岁的儿童。

  (2)招生分直接派位、摇号派位、调剂派位三种,按照先派位第一类、再派位第二类的顺序进行。第一类招生对象属直接派位对象,第二类招生对象视招生学校空余计划情景选择派位方式。

  第一类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属招生学校。

  第二类招生对象:第一类招生对象派位结束后,若招生学校没有空余招生计划,则第二类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调剂派位;若招生学校有空余招生计划,且第二类招生对象的登记人数不超过招生学校空余招生计划,则由县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属招生学校;若第二类招生对象的登记人数超过招生学校空余招生计划,则经过公开摇号确定入学对象,经过摇号没有入围的,由县教育局调剂派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3)具有施教区房产、户籍两项条件之一且已完成三年学前教育但年龄未满6周岁的儿童,要求入小学的,按照《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收义务教育权利九项规定》,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户籍和房产都不在施教区的城区幼儿园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小学申请学位。

  (4)继续实施城区小学招生整体联动机制,实验小学、师范附小与实验三小结对,实验二小与清泉镇河东街小学结对,思源学校与清泉镇云路小学结对,加强教师交流,强化联校教研,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5)登记需供给材料: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水电气等生活费用发票(近三个月)、学生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幼儿园离园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2、初中招生

  (1)招生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为房产和户籍均在施教区内的20**年毕业的小学生;第二类为施教区内房产、户籍两项条件有其一的20**年毕业的小学生。

  (2)招生分直接派位、摇号派位、调剂派位三种,按照先派位第一类、再派位第二类的顺序进行。第一类招生对象属直接派位对象,第二类招生对象视招生学校空余计划情景选择派位方式。

  第一类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属招生学校。

  第二类招生对象:第一类招生对象派位结束后,若招生学校没有空余招生计划,则第二类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调剂派位;若招生学校有空余招生计划,且第二类招生对象的登记人数不超过招生学校空余招生计划,则由县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属招生学校;若第二类招生对象的登记人数超过招生学校空余招生计划,则经过公开摇号确定入学对象,经过摇号没有入围的,由县教育局调剂派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3)户籍和房产都不在施教区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初中申请学位。为缓解城区初中就学压力,清泉镇望城中学、麻桥中学在保障各自片区内适龄少年入学的前提下,在尊重家长意愿的基础上,面向城区小学招生。

  (4)登记需供给材料: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水电气等生活费用发票(近三个月)、学生的学籍号等。

  (二)城区学校原则上不招收转插生,确因特殊情景转入的,按《浠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浠水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办法》执行。

  (四)城区雨露、创新等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按计划招生,招生过程必须理解县教育局监督检查,招生方案与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六、招生程序

  (一)申请登记(8月上中旬)

  1、登记:县教育局在各学校设立入学申请登记核查窗口,学生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招生学校进行入学登记。登记时间为:初中和小学均为8月1日——5日。

  2、初审:学校登记人员应当场审验学生监护人供给的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如实填写《20**年秋季城区学校新生学位申请登记表》,并和学生监护人共同签字确认。审验结束后,各种入学证明材料的原件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与申请登记表一齐装订,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新生入学材料档案。

  3、汇总、统计:登记人员对所有登记的招生对象进行分类汇总与统计,并填写《20**年秋季城区学校新生入学申请登记汇总表》和《20**年秋季城区学校新生入学申请登记统计表》。

  4、复核: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班逐一审核登记人员汇总的新生信息,对学生实际居住地的认定按照《浠水县城区学校新生入学实际居住地认定暂行办法》执行,对学生的户口、房产、年龄等重要信息,会同公安局、房产局等职能部门进行细致核查和深入社区、深入居民户实地调查核实。

  5、上报:学校上报经过复核的招生对象名单。

  (二)派位分班(8月中下旬)

  1、审核派位。县教育局审核各学校上报的招生对象信息,并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情景,对招生对象采取直接、摇号、调剂等方式派位,确定新生名单,同时下发《20**年秋季城区学校新生派位登记表》。公开摇号由县教育局监督,各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2、新生分班。收到县教育局核定的新生名单后,各学校及时做好编班工作。做到学生随机电脑编班,班主任随机抽班,不得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班额严格控制在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

  3、公示招生结果、发放通知书。县教育局和各学校经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新生详细信息和分班结果,同时发放义务教育新生入学通知书。

  (三)报到注册(9月份)

  9月1日,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到,9月25日前,各学校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七、工作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了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仲裁小组(具体成员名单附后)。城区各学校和清泉镇教育总支也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20**年秋季招生工作平稳顺利。

  2、加大宣传力度。要完善、落实招生工作咨询制度、公示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县教育局将经过电视公告和“浠水教育网”专栏,及时发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信息,同时设立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713——4269857,0713——4269797,理解广大群众咨询。各招生学校要经过学校网、宣传栏、张榜公告、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社会宣传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结果等信息,做到信息公开透明,程序公平公正,将整个招生工作置于阳光下,让学生了解、家长明白、社会知晓,严禁封锁信息,杜绝虚假宣传。

  3、严明工作纪律。严禁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禁组织考试进行招生;严禁跨服务区招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项费用;严禁拒收县教育局按政策规定统筹安排的学生;严禁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严格招生资格审查,杜绝徇私,对伪造、使用虚伪造的证件申请入学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县教育局把城区学校招生工作与“三化三改”推进、履职尽责检查、年终绩效考核、公用经费拨付等工作相结合,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学校和个人,将严厉问责追责。

  招生活动方案(五):

  一、我校今年招生工作的总体形势

  我校的招生范围涉及全国22个省份,省外招生一向以气象类专业为主,而目前气象类生源已处于下滑趋势,所以招生宣传的工作重心将逐步向省内、向非气象类专业转移。20**年我校成人招生工作成绩喜人,录取新生共计1952人,比上一年增长了50、6%。20**年将再接再厉,继续扩大招生规模,争取突破2200人。

  二、招生宣传工作组织

  1、招生宣传工作在学院领导的统一指挥下进行,采取“院点配合、重心下移”的工作方式,突出学院在招生宣传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各函授站、教学点的进取性。

  2、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宣传整体工作的制定,与各函授站、教学点之间的沟通与联系,以及组织、协调各项招生宣传工作的实施。

  3、各函授站、教学点组建一支稳定、精干的招生宣传队伍,能熟练应用和掌握学院的招生政策、招生专业、招生章程、招生宣传技巧,鼓励学生报考,及时将有关信息传达给相关考生。

  三、具体工作安排

  1、精心制作20**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并及时发放,努力将招生信息、招生政策深入到学校,深入到家长和学生中去。

  2、学院派专人到相关函授站、教学点尤其是新设站点召开宣讲会,对学校概况、专业设置、就业形势、招生政策等方面作一一介绍,为广大考生供给信息服务和志愿指导,努力使招生宣传取得良好效果。

  3、参加省考试院及各地市举行的成人招生咨询会,认真解答考生及家长提出的各种咨询问题。

  4、利用招生网站公布招生信息,及时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学校网站等公布招生计划、院校介绍、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等相关信息,考生都能及时、准确的了解我校,进一步提高我校的知名度及报考率。考生填报志愿期间,在各个网络咨询平台和学校招办电子邮箱里,由专人负责在线答疑。

  5、对于家长及考生的来电咨询,工作人员要认真、耐心、细致地回答各类问题,进取宣传招生政策,指导考生填报志愿。

  四、工作纪律

  学校招生工作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招生宣传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学校招生工作纪律,维护学校声誉,如实宣传报考政策,不能有违纪、违规的行为。

  招生宣传工作是一项十分艰苦的工作,而招生宣传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院的发展壮大。大家要提高认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充分调动一切进取因素,创造性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确保今年的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招生活动方案(六):

  很多机构都有搞过形式各样的招生活动,如生日聚会、社区活动、母亲节活动等等。以下的这个案例,你必须要学会举一反三!请记住,任何的活动,都必须做到2点。第一,必须获取潜在生源有效真实的信息;第二,要实现后期成交!

  招生活动5步成交法

  第一步:想要针对活动邀约更多的学生和家长,首先给学生和家长一个充分的、有吸引力的理由;以烧烤活动为例:

  对学生的话术:最近大家学习都很累,学校想组织一次烧烤活动,让大家好好放松放松。同时,你们能够邀请同学和朋友来参加。

  对家长的话术:您的孩子爱吃什么水果、果汁、烧烤食品,能够自我带过来,这样更干净卫生;组织这个烧烤,目的是为了让学生锻炼社交本事……

  第二步:在活动的过程中,让机构的学员表演舞蹈或者成果展示;

  既能为活动增加娱乐,更能让学员和家长提前感受学校课程的价值。

  异常说明:无论组织任何活动,都必须在活动中,将机构的课程融合在活动中,不能只是为了活动而活动!

  第三步:抽奖活动。

  组织抽奖活动可获得真实的学员家长信息,也能够增加互动性。

  让获奖的组,上台给他们的父母,打电话,在电话里,告诉爸爸妈妈:我爱你,你们辛苦了……

  异常说明1:将感恩环节融合进活动中,升华这次活动的意义。

  异常说明2:再次确认学员供给的信息是真实的。

  第四步:再次提醒学员和家长确认他们的信息,如果填写错误的,请尽快修改。

  话术:感激各位家长、各位同学参加这次活动,我们会录制你们在现场活动中的每个精彩瞬间,并送给每人一个光盘。下周六,我们将逐一按你们所供给的手机号码,通知各位学员到学校领取光盘。

  第五步:病毒式营销。

  将现场视频,上传到优酷或土豆网站,让学员号召其他同学点赞,集赞送礼品;或者是发到微博,集赞送礼品;或者是发到微信,集赞送礼品。

  异常说明:光盘就是一个十分好的营销方式,在光盘里,我们能够将学校的课程简介、招生信息、授课精彩瞬间放进光盘里。

  同时,光盘的封面,能够写上你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

  招生活动方案(七):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切实保障贴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理解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招生管理和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市的实际情景,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户籍优先,免试就近划片入学。

  (二)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须满6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三)依法理解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二、招生办法

  (一)城区学校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及少年就读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若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下同)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入学新生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所租的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若该住房(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根据所在片区学校学位空缺情景,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在本市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1)随迁子女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供给网格登记、水电费记录等为参考),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若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随迁子女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满二年,且该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市、区招生办根据划片对口学校和周边学校学位情景统筹安排入学。

  3.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1)本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供给);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4年8月31日前);

  ④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供给)。

  (2)本市乡镇(指海口市主城区外围17个乡镇,即永兴镇、石山镇、东山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大坡镇、甲子镇、龙塘镇、云龙镇、红旗镇、三门坡镇、旧州镇、演丰镇、大致坡镇、三江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供给);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4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XX年8月向前推算);

  ⑤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供给)。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学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供给);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4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在本市2年以上的暂住证明(从20XX年8月向前推算);

  ⑤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XX年8月向前推算);

  ⑥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供给)。

  (4)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借读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身份证(护照);

  ②入学新生在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③海口市公证部门出具的本市居民承担非本市籍入学新生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公证书(父母未在本市居住的供给);

  ④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⑤监护人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4年8月31日前);

  ⑥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供给)。

  4.时间及工作安排

  城区学校新生实行网上入学登记。

  (1)新生入学登记申请学位。

  5月28日-6月5日。

  新生上网登记各项入学信息。

  (2)家长提交入学登记纸质材料。

  6月4日-6月12日。

  所需提交材料见第二条“招生办法”第(一)“城区学校”第3小点“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纸质材料齐全,贴合在该片区学校安排入学的,学校接收相关材料。

  不贴合在我市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材料退回,提议回原籍或到民办学校就学。

  (3)实地核查。

  6月11日-6月26日。

  由片区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供给的信息、材料进行核查。

  经核查,贴合条件的,由片区学校按规定时间公示新生名单,理解监督。

  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并按管理权限报招生办备案。

  (4)复核确认。

  6月27日-7月1日。

  市(区)招生办对已在片区内录取的新生情景进行复核确认新生名单,同意建立学籍。

  (5)新生报名注册。

  8月30日—31日。

  5.有关说明

  (1)以共有房产为居住地申请入学的,申请入学要依法取得全部产权人的同意,按照一户一生管理。

  (2)租房居住申请入学的,必须为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能供给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证。

  不能出具房屋租赁证的、一套多租的一概不予安排划片入学。

  (3)入学网上登记的家庭住址与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家庭住址绑定对接,学生入学后不得随意更改。

  (4)商城、商场、酒店、小作坊、小加工厂等加工、营业场所不能做为居住地申请划片入学。

  (5)对提交虚假材料申请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并将虚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及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处。

  (6)20XX年棚改区拆迁户原则上以原居住地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

  6.不贴合入读我市公办学校规定条件的,回原籍或选择民办学校就学。

  (二)农村镇中小学

  1.各镇农村小学,负责招收本辖区内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含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划定。

  镇政府要落实职责,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动员,保证范围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要严格控制未满六周岁儿童入学,严格控制村镇适龄儿童少年向市区学校无序流动。

  2.农村镇的小学毕业生(含流动人口子女),坚持政府通知入学制度,由镇政府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学生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注册入学。

  各镇要做好毕业生入学跟踪登记工作。

  3.登记、报名、注册时间:8月28日—31日。

  (三)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各招生学校录取名单于9月14日前造册报市区招生办备案后,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学籍。

  三、招生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

  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管理。

  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指导、统筹管理工作。

  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和教导主任、工会主席为成员,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

  有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必须保证片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要严格按照招生方案的各项要求,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二)新生录取工作遵循“学校审核录取,招生办备案”的原则进行。

  (三)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学生的入学发动工作,经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使教育政策得到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增强工作职责感,选派正派、有较强职责心和服务意识的同志负责招生工作。

  加大对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

  严格执行省市有关规定,对申请入学的学生情景,学校要进行摸底调查,认真核实,避免发生错漏和失误。

  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热心服务学生和家长,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劝导工作。

  (五)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阳光招生”,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生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中小学择校招生管理工作意见》,完善制度,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严禁“以权择校、以钱择校、以分择校”行为,切实保障贴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

  (六)教育部门纪检组对各校的招生情景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对违规招生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职责追究。

  对利用职权,干扰招生秩序,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其党纪政纪职责。

  招生活动方案(八):

  各县教育局:

  据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今年招生工作,进取鼓励和引导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和高中肄业生进入内地“...”学校学习,努力实现招生数量和生源质量“双提高”,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我州藏区“...”免费教育计划招生宣传工作方案,望各县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制定宣传方案

  做好内地“...”招生宣传工作是推进“...”免费教育计划深入实施的重要举措,各县教育局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对招生宣传工作的总体部署,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以强烈的职责感,把内地“...”招生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总结经验,想办法、添措施,并于2014年5月25日前将2014年招生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电子文档发至州教育局。

  二、突破重点,提高宣传成效

  1、宣传与观念改变相结合。以算好“经济帐、时间帐、发展帐”开展宣传,经过具有针对性的宣传,在农牧民心中逐渐改变传统成才观念,增加农牧民对职业教育的认同度,让大家明白职教也能实现人生价值和改变家庭面貌。

  2、宣传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发挥“五老”干部作用,各县要进取争取“五老”干部的支持,请他们充分运用经验丰富、德高望重,人格魅力强的特点,为基层群众及时释惑解疑,构成社会舆论导向和标杆。

  3、宣传与招生就业相结合。全面构成以就业促宣传,宣传促招生的工作思路,构建“就业―宣传―招生”的“三位一体”机制,使宣传资料有血有肉,生动真实。各县要经过搜集当地已就业“...”毕业生的成长经历,构成专门材料,并下发各学校,要求教师组织学生集中学习。再经过选派已就业“...”毕业生担任招生宣传员,和家长、学生进行应对面交流,解答疑难问题,以自我为例鼓励学生进取报读“...”学校。

  4、宣传与招生政策相结合。州教育局及时将《2014年省藏区“...”免费教育计划内地中职学校招生指南》分发到县,县教育局认真做好发放工作,确保招生信息深入人心。各县、乡设置宣传咨询日,由教育部门和乡镇工作人员对群众进行“一对一”工作交流,畅通沟通渠道,确保宣传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精心组织,协调和落实进州招生宣传工作

  省教育厅将于5月27日至6月5日组织内地各市进州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各县要进取配合支持,联系学校和做好组织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和家长参加招生宣传工作会,提高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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